| 堂數 |
授課重點 |
| 第一堂 |
民法總則
、 權利
、 法例
、 民事之法源
、 使用文字之準則
、 決定數量之標準
、 自然人之能力與人格權
、 自然人之住所 |
| 第二堂 |
法人
、 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之比較
、 法人之成立
、 法人之能力
、 法人之監督
、 法人之居所
、 法人之消滅
、 社團與財團 |
| 第三堂 |
權利客體論
、 立法主義
、 物之成分
、 物之分類
、 法律上之分類
、 學理上之分類 |
| 第四堂 |
法律行為
、 法律行為之分類
、 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
、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
、 法律行為之附款 |
| 第五堂 |
法律行為的代理
、 代理的種類
、 代理消滅原因
、 法律行為之效力 |
| 第六堂 |
法律行為無效
、 得撤銷
、 效力未定
、 比較圖表
、 期日與期間
、 適用範圍及期日之確定
、 期間之計算
、 年齡之計算 |
| 第七堂 |
時效概說
、 消滅時效之期間
、 消滅時效之中斷
、 消滅時效中斷之效力
、 消滅時效不完成
、 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|
| 第八堂 |
取得時效
、 除斥期間
、 權利之行使概說
、 自衛行為
、 自助行為 |
| 第九堂 |
債編概論
、 債之發生
、 契約之類型
、 契約之探討 |
| 第十堂 |
契約之分類(一)
、 契約之分類(二)
、 懸賞廣告
、 重要考點 |
| 第十一堂 |
代理權之授與
、 無因管理
、 一般不當得利
、 特種不當得利 |
| 第十二堂 |
侵權行為類型(一)
、 侵權行為類型(二)
、 侵權行為之效力
、 賠償之時效
、 債之標的 |
| 第十三堂 |
種類之債與貨幣之債
、 利息之債與選擇之債
、 損害賠償之方法與範圍
、 賠償金額減免 |
| 第十四堂 |
債之效力
、 給付
、 遲延
、 保全代位權
、 保全撤銷權 |
| 第十五堂 |
契約的確保
、 契約解除及終止
、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
、 債之移轉 |
| 第十六堂 |
債之消滅清償Ⅰ
、 清償Ⅱ
、 提存
、 抵銷、免除、混同 |
| 第十七堂 |
買賣之意義
、 買賣之性質
、 買賣之效力
、 買回
、 試驗貨樣買賣
、 分期付價買賣 |
| 第十八堂 |
拍賣
、 互易
、 交互計算
、 一般贈與
、 特種贈與 |
| 第十九堂 |
一般租賃意義
、 出租人之效力
、 承租人之效力
、 買賣不破租賃 |
| 第二十堂 |
使用借貸
、 消費借貸
、 僱傭 |
| 第二十一堂 |
承攬之意義與效力
、 特別時效與消滅
、 旅遊之意義與效力
、 旅客之權義 |
| 第二十二堂 |
出版
、 出版權授與人之權義
、 出版人之權義
、 委任
、 委任、僱傭、承攬之區別
、 委任之效力、消滅 |
| 第二十三堂 |
經理人
、 代辦商
、 經理人與代辦商之比較
、 居間
、 行紀 |
| 第二十四堂 |
寄託
、 消費寄託
、 混藏寄託
、 法定寄託
、 寄託與倉庫之比較
、 倉庫營業人之權義 |
| 第二十五堂 |
託運人之義務
、 運送人義務及責任
、 相繼運送
、 對旅客之責任
、 對行李之責任
、 承攬運送 |
| 第二十六堂 |
合夥意義及內部關係
、 解散、轉讓、退夥、入夥
、 對外關係及隱名合夥
、 合會意義及種類
、 合會性質
、 主體、效力、變更與消滅 |
| 第二十七堂 |
指示證券
、 無記名證券
、 效力
、 效力之消滅
、 終身定期金 |
| 第二十八堂 |
和解
、 保證之效力
、 先訴抗辯權
、 消滅及特種保證
、 人事保證 |
| 第二十九堂 |
物權法之性質
、 物權法定主義
、 物權之種類Ⅰ
、 物權之種類Ⅱ
、 物權之種類Ⅲ |
| 第三十堂 |
意義與權能
、 取得時效
、 範圍
、 相鄰關係
、 越界、排水、用水
、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|
| 第三十一堂 |
善意受讓
、 無主物之先占
、 遺失物之拾得
、 漂流物與埋藏物
、 附合
、 混合與加工 |
| 第三十二堂 |
共有意義與發生原因
、 分別共有
、 分別共有之分割
、 公同共有與準共有 |
| 第三十三堂 |
地上權意義
、 地上權之取得
、 地上權之消滅
、 地上權之效力
、 與土地租賃比較
、 與永佃權比較 |
| 第三十四堂 |
永佃權
、 地役權之分類
、 特性及取得
、 地役權之效力
、 典權
、 典權之效力 |
| 第三十五堂 |
抵押權發生原因
、 特性與效力
、 特殊抵押權
、 質權之取得與消滅
、 質權之效力 |
| 第三十六堂 |
留置權
、 特殊的留置權
、 占有 |
| 第三十七堂 |
親屬之種類
、 親等
、 婚約
、 結婚 |
| 第三十八堂 |
夫妻財產制總表
、 通則與內涵
、 約定與法定財產制比較
、 計算模式
、 修法重點 |
| 第三十九堂 |
離婚
、 父母子女
、 收養 |
| 第四十堂 |
監護
、 扶養 |
| 第四十一堂 |
繼承人與應繼分
、 繼承權之喪失
、 繼承的方式
、 共同繼承 |
| 第四十二堂 |
通則
、 遺囑方式與見證人
、 撤回與遺贈
、 特留分 |
| 總複習 |
總則編
、 債編
、 物權編
、 親屬編
、 繼承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