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
二、法學知識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) |
類科 |
應考科目 |
類科 |
應考科目 |
一般行政 |
※三、行政法概要
※四、行政學概要
◎五、政治學概要
◎六、公共管理概要 |
一般民政 |
※三、行政法概要
※四、行政學概要
◎五、政治學概要
◎六、地方自治概要 |
社會行政 |
※三、行政法概要
四、社會工作概要
五、社會研究法概要
六、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|
財稅行政 |
◎三、稅務法規概要
◎四、財政學概要
◎五、會計學概要
◎六、民法概要 |
金融保險 |
◎三、會計學概要
※四、經濟學概要
五、貨幣銀行學概要
六、保險學概要 |
法院書記官 |
三、刑法概要
四、民法概要
五、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
六、法院組織法概要 |
土木工程 |
三、工程力學概要
四、測量學概要
五、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
六、土木施工學概要 |
電力工程 |
三、基本電學
四、電工機械概要
五、輸配電學概要
六、電子學概要 |
衛生技術 |
三、血清免疫學概要
四、醫用微生物學概要
五、醫用病毒學概要
六、生物技術學概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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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。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,占分比重為作文 占60% ,公文占20% 、測驗占20% 。考試時間 2小時。
2. 法學知識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),採測驗式試題,占分比重為中華民 國憲法占50% 、法學緒論占 50 %。考試時間 1小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