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科 |
工作內容 |
A01 控制員(二) (運務類) |
監控正線及機廠轉換軌之 號誌、通訊設備功能正常。 2.監控列車之運行狀況。 3.營運時段進入軌道工作人 員之安全防護措施及夜間 維修工作之配合。 4.正線事故處理。 5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6.其他交辦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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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2 工程員(三) (電子維修類) |
1.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維 修作業。 2.契約製作招標、履約管理 及施工協調等採購業務。 3.現場設備安裝、測試及工 法分析。 4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5.其他交辦事項。 6.需輪班。 |
A03 工程員(三) (電機維修類) |
1.捷運機電相關設施設備維 修作業。 2.契約製作招標、履約管理 及施工協調等採購業務。 3.現場設備安裝、測試及工 法分析。 4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5.其他交辦事項。 6.需輪班。 |
A04 工程員(三) (機械維修類 |
1.捷運機械、軌道相關設施 設備維修作業。 2.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 購業務。 3.現場設備安裝、測試及工 法分析。 4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5.其他交辦事項。 6.需輪班。 |
A05 工程員(三) (資訊工程類) |
1.捷運電子/電機等相關設施 之資訊設備維修作業。 2.契約製作招標、履約管理 及施工協調等採購業務。 3.現場設備安裝、測試及工 法分析。 4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5.其他交辦事項。 6.需輪班。 |
A06 評價副站長 |
1.車站儲備管理人員。 2.負責輪班時段車站營運之 各項旅客服務及車站管理 業務。 3.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 理。 4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5.其他交辦事項。 6.需輪班。 |
A07 司機員 (一般類) |
1.負責電聯車之駕駛、廣播 服務及狀況處理。 2.負責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 況處理。 3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4.其他交辦事項。 5.需輪班。 |
A08 司機員 (原住民類 |
1.負責電聯車之駕駛、廣播 服務及狀況處理。 2.負責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 況處理。 3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4.其他交辦事項。 5.需輪班。 |
A09 隨車站務員 |
1.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 理。 2.旅客諮詢、車站現金及票 證等相關服務作業。 3.車站設備操作、監控及報 修管制。 4.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通報 聯繫。 5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6.其他交辦事項。 7.需輪班。 |
A10 技術員 (電子維修類) |
1.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維 修工作。 2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3.其他交辦事項。 4.需輪班。 |
A11 技術員 (電機維修類) |
1.捷運機電相關設施設備維 修工作。 2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3.其他交辦事項。 4.需輪班。 |
A12 技術員 (電機維修高 空類) |
1.貓空纜車機電/電機相關設 施設備等高空維修工作(纜 車塔柱高空作業範圍,高 度離地約 8 公尺至 29 公 尺)。 2.其他交辦事項。 3.需輪班。 |
A13 技術員 (機械維修類) |
1.捷運機械、軌道相關設施 設備維修工作。 2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3.其他交辦事項。 4.需輪班。 |
A14 技術員 (機械維修高 空類) |
1.貓空纜車機械相關設施設 備等高空維修工作(纜車塔 柱高空作業範圍,高度離 地約 8 公尺至 29 公尺)。 2.其他交辦事項。 3.需輪班。 |
A15 技術員 (土木維修類 |
1.捷運土建相關設施設備維 修工作。 2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3.其他交辦事項。 4.需輪班。 |
A16 技術員 (常年大夜班 維修類) |
1.捷運軌道系統設施設備維 修工作。 2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3.其他交辦事項。 4.需輪常年大夜班。 |
A17 專員(三) (運務類) |
車站儲備管理人員(須暫代 並執行分類副站長勤務)。 2.數據資料分析。 3.行政庶務事務。 4.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 工作。 5.其他交辦事項。 6.需輪三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