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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應專業職(一)晉升營運職甄試者,其甄試舉行前最近3年之年度考核平均分數;應專 業職(二)晉升專業職(一)甄試者,
其甄試舉行前最近2年之年度考核平均分數,占30%。年度考核期間中斷者,得依次向前推算遞補之。
2. 筆試成績占60%。筆試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。
3.任本職階職務之服務年資(年資計算至甄試前1日,即109年9月12日;半日制人員折 半計算),占5%(每滿1年者0.5分,逾半年未滿1年者,以1年 計,未滿半年者不計分,最高5分)。
4. 曾取得與郵政業務有關之專業證照並經登錄者,占5%(每項0.5分、1分或2分,最高 5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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